一、 會員合約

宜發資訊科技工作坊(以下稱「宜發」)研發和建置 DDL 拍賣網站,提供網路商品交易平台的服務(以下稱「本服務」),所有使用本服務的使用者(以下稱「會員」),應詳細閱讀下述約定服務條款,此一條款構成會員與 DDL 拍賣 間之合約,登錄註冊成為會員並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會員已經閱讀、暸解、並同意下述所有約定條款的內容。

除本文件外, DDL 拍賣得隨時修改會員合約內容,此修改後之內容,皆為會員合約的一部份,自公告時起生效。會員皆予同意並遵守。 如會員不同意目前及未來修改之全部或一部份內容,須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終止合約。

二、 登錄註冊成為會員

  1. DDL 拍賣提供免費登錄註冊申請成為會員,會員應完成註冊登錄資料,應負責所其提供的所有資料均為正確,且不得以他人名義註冊為會員;爾後會員所提供的資料如有變更或異動,會員應即時自行更新。如有不實、虛假或未即時更新資料, DDL 拍賣得不經事先通知,暫停或拒絕提供服務。
  2. 申請人必須是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登記的法人或團體。若申請人為未成年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閱讀、暸解、並同意會員合約之所有約定內容,始得使用本服務。
  3. DDL 拍賣保留是否同意自然人或法人申請登錄註冊成為會員之權利。
  4. 經申請成為會員後,擁有自訂之專屬會員帳號及密碼,會員有妥善保管其帳號及密碼之義務,不得提供予第三人使用,禁止以任何方式轉讓或授權他人使用。
  5. 使用會員專屬之帳號及密碼,登入本服務系統後之所有行為,推定為該帳號持有人自己之行為。會員如經察覺其帳號和密碼被第三人冒用,會員應立即通知 DDL 拍賣。

三、 DDL 拍賣提供網路平台服務的範圍有限

DDL 拍賣自當盡力維護本服務系統之正常運作,使會員之交易活動得以順利進行,僅能依其當下現況提供服務;DDL 拍賣之技術、能力、財力是屬有限與侷促,對於下列事項, DDL 拍賣不負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承諾或保證 (換言之,做不到下列事項):

  1. 系統及軟體幾乎不間斷、持續運作。
  2. 資料完全即時、正確無誤地傳輸、處理、儲存及備份。
  3. 系統、軟體及資料之錯誤,即時、無時差地發現及更正。
  4. 系統進行例行性維護、移置、更換、升級、備份、或維修,資料全無遺失、毀損或異常,系統作業沒有暫停或中斷之虞。
  5. 惡意駭客侵入擅改、毀損資料,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依然保持系統及軟體無異常、持續運作。

上述項目非DDL 拍賣提供網路平台服務的能力所及,故如因此所生之所有直接或間接損失或損害, DDL 拍賣不負賠償責任。

本服務、協力廠商或會員如有提供連結至其他網站或網路資源,並不因此明示或默示擔保其合法性、正確性、即時性、有效性及完整性。

四、 會員責任與授權

本服務提供會員自行上傳刊載物件銷售及進行交易。其上所刊載之物件、說明內容、廣告及相關訊息,均係由會員自行提供上傳資料、登載及發布,並由本服務系統自動刊載於網際網路, DDL 拍賣並未事先檢視、過濾或審查其內容,會員對於其內容之真實性、合法性、可靠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即時性等,自行查證,自我行為自行負責,不容轉嫁他人。 DDL 拍賣不負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擔保或保證責任。

經由本服務所進行之交易,買家對於賣家誠信以及其所交易商品或服務之品質、真實性、合法性、可靠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即時性等,或是賣家對於買家品格或履行交易之意願及能力, DDL 拍賣不負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承諾或擔保。
因此買賣雙方需自行負責交易之徵信、諮詢、磋商及履行,若交易買賣雙方對於交易之磋商或履行發生爭議,雙方須自行相互協調、解決爭議。

經由本服務所進行之交易,其因此所發生之所有成本、費用及稅賦,應由交易買賣雙方各自依法負擔及支付。

會員上傳、登載或提供物件內容相關資訊至 DDL 拍賣時,應擔保其有該等資料之權利。會員傳送該等資料時,即視為會員已同意授權 DDL 拍賣得利用、儲存及刊載該等資料,以供特定或不特定之使用者搜尋及瀏覽,並得經由本服務以電腦資訊或平面媒體形式,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傳播、公開發行或公開發表該等資料,並得將該等權利轉授權予第三人。

會員所刊載之物件、說明內容或相關訊息等,如有違反法令、違背公序良俗、侵害第三人權益、違反會員合約之虞或影響DDL正常營運作業,為維護第三人之權益或避免損害擴大, DDL 拍賣得不經事先通知,直接加以移除,使之無法被存取或採取其他限制性措施。會員如涉及可能之妨害交易疑義或爭議,必要時, DDL 拍賣得要求會員適時提出相關之說明及資料。

本服務因營運業務需求,會員同意接收 DDL 拍賣得定期或不定期寄發電子郵件,送予會員有關服務或行銷、廣告活動之訊息。

五、 會員行為規範

五-1、會員交易履約

  1. 會員登載出售物件時,應秉持誠信原則,說明所刊載物件之交易條件及相關資訊,不得有詐騙、誇大不實、或引人誤信之情事。
  2. 會員在 DDL 拍賣之所有行為及言論,均應遵守法令規定及會員合約之約定。會員違反法令、侵害第三人之權益或違反會員合約者,如致使 DDL 拍賣及第三人遭受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3. 會員登載出售物件,對於該出售物件之權利、資格以及合法性,負擔完全責任。
  4. 會員購物或出價前,詳細審視及評估商品說明、賣方評價、交貨方式、條件等訊息,謹慎評估賣家履行交易之誠信及能力,一經成交,買賣合約即存在雙方之間,雙方各自負擔給付價款及交付商品之責任,任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反悔,除非取得雙方同意取消。
  5. 物件成交後,會員買賣雙方須對交易之履行負完全的責任,應即以最大誠信履行和完成交易。
  6. 會員買賣雙方須自行解決由交易引起的糾紛。
  7. 會員買賣雙方須自行負擔因交易或衍生而產生的費用。
  8. 一當購買或競標商品成交,以政府機關上班工作日時間為準,買方應於72小時 (3個工作日) 內完成付款作業,賣方應於營業上班72小時 (3個工作日) 內完成出貨作業,若經雙方默許或同意得延長72小時,逾期則以雙方溝通內容 (本服務平台的對話留言訊息紀錄) 作為裁定棄單、棄標之依據。但如有多次頻繁故意延長付款或出貨之情事,為維護本服務的正常運作秩序,得以違規處置。
  9. 為維護第三人之權益或避免損害擴大,一經檢舉或查獲下述違法、違規等不當情事,DDL 拍賣將逕行對該會員停權終止服務,並移除其登載商品與資訊。

五-2、 違法

  1. 刊載或發布任何涉及物件或訊息,有違背法令 (例如:販售涉及療效之物品、菸酒、毒品、槍械、仿冒品… 、違反智慧財產權…) 或公序良俗、或侵害第三人之權益之虞者。
  2. 為維護智慧財產權人之合法權益,會員販售商品自行負擔智慧財產權之責任。絕無因為本服務之會員有任何取得販售商品之智慧財產權之明示或默示之授權。
  3. 非經 DDL 拍賣書面同意,會員不得使用、重製、或散布DDL 拍賣上任何形式的著作、資料、商標、或標識。例如:會員登載商品在DDL網路服務平台,不得以此名目,作為任何形式之認證、背書或廣告宣傳,矇混欺人耳目。
  4. 經檢舉或舉發違反我國法律情事或事證,依法配合相關檢調司法機關調查。

五-3、 違規

  1. 惡意棄單、棄標:買賣成交後,產生銷售訂單或購買訂單,買家不付款、不取貨…,或賣家不出貨 … 等惡意違反交易誠信行為。
  2. 不負責任、恣意下單購買、競標,擾亂其他賣家銷售作業,嚴重影響本服務平台正常營運秩序。
  3. 捏造欺詐、虛偽造假或標價不實之商品或交易內容。
  4. 虛設假造交易,拉抬自身信用評價。
  5. 惡意貶抑、攻擊、詆毀其他會員的信用評價或以不正當手法提高自己的信用評價。
  6. 往來問與答、留言對話、關於我、賣場簡介與公告等,提供電話、Line或email等聯絡資料,以防不肖歹徒隨機取得,詐騙侵害會員財物。
  7. 規避或協助逃漏應付DDL之服務或廣告費用。
  8. 濫發廣告電子郵件。
  9. 宣傳、廣告、散播或炒作議題與物件交易無關或非以物件交易為目的之資訊。
  10. 不適合在本服務刊載或發布之物件(例如:情色商品)或訊息。
  11. 任何妨害或干擾本商品交易平台服務的正常運作秩序。

五-4、 歡迎檢舉

為維護交易安全與品質,會員如發現其他會員有違反法令或違反會員合約相關規範之行為如上述所列,得向 DDL 拍賣「違規檢舉與申述」提出檢舉或通知。

六、 服務費用

  1. 購買 DDL 拍賣廣告,應依目前所訂之「廣告刊登收費辦法」支付廣告費。
  2. 會員登載於 DDL 拍賣之商品銷售成交後,應依目前所訂之「成交手續費收費辦法」,支付成交服務手續費。
  3. 會員使用 DDL 拍賣之其他付費服務或功能時,應依目前所訂之收費辦法支付費用。
  4. DDL 拍賣得隨時新增、調整或變更收費項目與收費標準。
  5. 會員產生應付費用時,將由 DDL 拍賣帳務中心通知會員繳款,於會員未完成支付所有費用之前,將限制該會員使用本服務部份或全部功能。

七、 DDL 拍賣賠償上限為該事件中會員所支付予宜發之費用

會員瞭解並同意,如 DDL 拍賣依法應對會員負損害賠償責任, DDL 拍賣對會員之損害賠償責任,以會員於該事件中所支付予宜發之費用為上限。

八、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會員合約及其政策、辦法、使用規範、處理原則和相關服務說明等適用或解釋,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會員與 DDL 拍賣之間,如因本會員合約及其政策、辦法、使用規範、處理原則和相關服務說明等所生之爭議或訴訟,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